貴州施工勞務資質延期建議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 1、施工前,項目部應對施工人員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,落實所有安全措施和人身防護品,未經落實不得施工。 2、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、工具、儀表、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,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,確認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。 3、攀登和懸空高處作業人員以及搭設高空作業安全設施的人員,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合格,持證上崗。 4、施工中對高空作業的安全設施:腳手架、操作平臺、梯子、安全帶、安全等必須完好,發現有缺陷或隱患時,必須及時解決;危及人身安全時,必須停止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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